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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瞿利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73 更新时间:2024/10/16 16:29: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专委会、个人会员: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会员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单位会员。

(二)先进专委会: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各专委会。

(三)先进个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个人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会员单位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参加教育学会的各项活动,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考察学习、评奖评优活动等,且参与度高、成效显著。

3.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教育科学实验、科研项目和课题论证及咨询服务活动,协助教育学会开展教育经验总结和交流。

4.按规定缴纳会费,积极支持教育学会的工作,维护教育学会的合法权益。

5.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先进专委会

1.专委会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定期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2.积极发展会员,会员队伍不断壮大,会员涵盖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工作者,按规定收取会费、严格经费支出。

3.积极主办、承办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活动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如学术交流研讨、评比竞赛、成果推广使用等,每年不少于 4 次,活动效果明显。

4.鼓励会员撰写教育教学论文、著述等,积极发表、出版、参与学术竞赛。

5.建立健全专委会档案管理制度,对专委会的工作资料、活动记录、科研成果等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时上报教育学会。

(三)先进个人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的相关规定。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参加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考察学习、评奖评优活动等,且表现突出。

4.对教育学会的工作充满热情,积极主动承担教育学会的各项任务,推动教育学会工作的开展,为推动教育学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教学案例、经验总结反思等,在区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发表、交流或获得奖励2次(篇)以上。

6.按规定缴纳会费,遵守教育学会章程,维护教育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评选程序

(一)先进会员单位由各学区办按附件1分配指标评选,填写附件2《大足区教育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由学区办报大足区教育学会秘书处.

(二)先进专委会由各专委会自主申报,填写附件3《大足区教育学会先进专委会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委会报大足区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先进个人由各专委会按附件1分配指标评选,填写附件4《大足区教育学会先进个人申报表》,由专委会报大足区教育学会秘书处。

四、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会员、专委会和个人会员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

(三)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突出重点,反映实际情况。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41110日前。

(二)申报材料:

1.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专委会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交纸质件。

2.统计表交纸质件和电子件。

3.联系方式:

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人:余成文,联系电话:13883164460,电子邮箱:308008615@qq.com

 

附件:一、2024年先进名额分配表

      二、2024年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

      三、2024年先进专委会推荐表

      四、2024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五、2024年先进会员单位、先进个人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学会

20241015

 

   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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