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第三期领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进修校:
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领雁工程是实施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市教委关于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21号)通知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期领雁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大足区第三期领雁工程实施方案
中小学义务教育第一、二期领雁工程的实施,推动了项目学校内涵发展,辐射引领了一大批学校,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市教委关于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的通知》(渝教基发〔2017〕21号)、《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我区中小学第三期领雁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发展素质教育,通过“领雁”学校帮扶,带动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整体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总体思路,有效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实行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捆绑式”发展。强化学校发展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和项目学校优质资源引领作用,重点抓好课堂教学改革、校本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养成教育等工作,全面提高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的管理水平、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步骤
(一)组建结对(2018年9月-2018年10月)
评估认定区内“优势互补”学校名单,并按照 “一对多”的方式确定市级、区级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实现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实现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互为“领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市级项目:小学项目学校3所,结对学校8所;中学项目学校2所,结对学校5所。区级项目:小学项目学校15所,结对学校54所;中学项目学校6所,结对学校18所。
(二)联动共进(2018年11月-2021年6月)
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共同制订结对帮扶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校班子、教师、学生及相关项目的对接和指导帮扶活动,使两校在教育管理水平、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特色发展、学校文化提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表彰(2021年7月-2021年10月)
总结领雁工程经验,形成相关报告,展示共建成果。对项目验收合格的,发给研究人员证书,并对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1.组建“大足区第三期领雁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印国建
副组长:廖文华
成 员:刘 波 刘成忠 蔡国龙 袁 位 瞿利华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波任主任,袁位、余斌任副主任,顾平建、李锋、杨云万、宋启伦、胡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雁工程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基础教育科,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市级领雁工程的实施;制定区级义务教育领雁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区级义务教育领雁工程的申报、立项、管理、验收以及成果推广运用等工作。
2.组建“大足区第三期领雁工程专家指导小组”。
组 长:袁 位
副组长:顾平建
成 员:杨云万 宋启伦 胡 蓉 刘兴才 肖兴英 胡 涛 刘晓辉刘圣萍
专家指导小组是办公室领导下的业务指导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市内专家,组织区内名师、教研员等提供学术咨询和专业指导;开展项目学术交流活动,评选项目成果,做好项目管理、指导、验收、成果推广运用等相关工作。
各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制定项目规划书、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确保该项目有序、有效实施。
(二)协同互动,优化学校管理。
项目学校与结对学校建立互派干部任职制度,结对学校之间每学期互派至少1名政治思想好、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交叉任职,参与对方学校的决策与管理,互派干部每学期在对方学校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次连续工作不少于1周,两校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等重要资料,要互相借鉴,共同研究,集体论证。
建立校际协同管理制度,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展定位,共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共同修订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把月考核、绩效用于工作量、常规管理、教育质量考核等,拉大分配差距,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建立学校管理信息共享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教育理念、工作思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活动,探索现代学校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课程领导力。项目学校要主动联系结对学校,与结对学校共同探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要完善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的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综合管理效益,实现管理育人。
(三)相互培训,提升教师素质。
项目学校与结对学校要建立教师互派制度和导师制度,把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作为领雁工程的重中之重。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每学年互派5%以上的专任教师到对方学校支教或顶岗学习(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1人);每学年互派30%以上的专任教师轮流到对方学校听课、观摩或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合作培养教师制度,两校共同制订教师专业发展规划,采取学术交流、专题培训、名师示范、专家指导等方式,协作开展校本研修活动。建立导师制度,项目学校每学年派出两个学科以上的教学骨干教师与结对学校中青年教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每位导师每期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到结对学校开展指导活动,三年内帮助结对学校培养1~2名青年骨干教师。
(四)联合教研,提高教学效率
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建立校际联合教研制度,成立联合教研工作坊,教研课题可共同设立,校本资源可共同开发,校本课程可共同建设。加强校本教研、联合教研和网络教研,提升学校的教研水平。积极争取专家指导小组的指导,加强对课标、教材、教学、管理以及考试评价的研究,收集整理全区优质教案、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导学案、作业练习、试题精选、考试分析等,共同分享教育资源。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每学年合作开展集体备课、同课异构、随班听课、教学观摩等活动不少于5次。
要共同制订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与质量”为核心的深化课程改革方案,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等学习方式,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中“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积极构建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卓越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与质量,发展学科核心素养。
统筹校际教师及课程资源,建好用好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活动(劳技) 、科技活动等“六大功能室”,协同开好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薄弱课程和课程辅助活动,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用好区教委下发的“学生素质养成手册”,完善以能力为核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以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制度,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分析和总结。
(五)育德树人,打造特色校园。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开展好课程育德工作,积极创建课程创新基地,设计并开展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逐步形成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校本德育课程资源体系,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学校要和结对学校共同研究,深度挖掘,根据自身的特点、历史渊源、发展趋势,打造属于学校自身特有的精神文化、办学特色及教育理念,制定两校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并实施。加强校际校园文化建设合作与交流,共同研讨提炼两校办学理念,明确育人目标和办学策略,促进内涵发展,建立和完善管理文化、制度文化、教师文化、学生文化、活动文化等,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班风,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和学生成长氛围,力争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三年内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是创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整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百姓身边学校的突破口。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认识,扎实抓好领雁工程。
(二)完善机制,确保落实。
领雁工程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要安排领雁工程专项经费,将该工程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支出列入工作预算。
成立区教育资源专家库。将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区级以上(含区级)名师、学科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纳入专家库,并将领雁工程帮扶成效作为“三名工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区教委将义务教育阶段领雁工程项目建设作为区级重点支持的教改项目,纳入区级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区教育规划办设立专项课题,支持领雁工程项目学校、结对学校开展专题研究,其课题按区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结题后发给结题证书。
市级、区级领雁工程项目期满,经市、区领雁工程办公室验收合格,经过结题程序,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对承担区级领雁工程项目学校及课题立项的结对学校负责人、主研人员(限7人)和参研人员,发给科研结题证书;市级领雁工程项目,按市级有关规定办理。对获得“优秀”的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
区教委领雁工程办公室委托区进修校及专家指导小组建立完善的督导检查机制,组织专门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学校和结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并将领雁工程项目纳入区教委的综合目标考核范畴。
附件1:2018年市级领雁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2:2018年区级领雁工程项目名单
附件1:
2018年市级领雁工程项目名单
学校类别 |
项目学校 |
结对学校 |
初中 |
大足中学 |
智凤中学、迪涛学校
龙水湖育才中学 |
初中 |
邮亭中学 |
回龙中学、铁山中学 |
小学 |
龙岗一小 |
高峰小学、宝顶实验小学、协和小学 |
小学 |
双桥实验小学 |
通桥小学、元通小学
新利海兰云天希望小学 |
小学 |
复隆实验学校 |
国梁小学、曲水小学 |
附件2:
2018年区级领雁工程项目名单
初中部分
项目学校(6所) |
结对学校(18所) |
城西中学 |
宝兴中学、万古中学、世纪星学校 |
龙西中学 |
龙石中学、育新学校 |
双实联盟 |
龙水实验中学、复隆实验学校、三新学校 |
双桥中学 |
双塔中学、龙岗中学、利民学校 |
石马中学 |
拾万实验学校、雍溪实验学校 |
城南中学 |
春晖学校 、中敖中学、珠溪中学、大足三中、灯塔中学 |
小学部分
项目学校(15所) |
结对学校(54所) |
大足实验小学 |
雍溪实验学校 高升小学 万古小学 宝山小学 |
海棠小学 |
铁山小学 珠溪小学 长田小学 季家小学 |
昌州小学 |
高坪小学 回龙共青希望小学 智凤小学 |
西禅小学 |
拾万实验学校 双溪小学 麻杨小学 |
双路小学 |
大围小学 沙桥小学 上游小学
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
经开小学 |
龙岗明德小学 宝顶希望小学 春晖学校 |
龙水一小 |
灯塔小学 官仓小学 柳河小学 利民学校 |
龙水二小 |
子店小学 玉滩小学 长河小学 |
龙西小学 |
盐河小学 龙塘小学 转洞明德小学 |
石马小学 |
对溪小学 天山小学 世纪星学校 |
大足三小 |
铁桥小学 团结小学 育新学校 |
中敖小学 |
金山小学 石桌小学 古龙小学 |
三驱小学 |
石牛小学 沙坝小学 土门小学 |
城南创新小学 |
龙兴学校 城南小学 双路二小 宝兴小学 米粮小学 弥陀小学 邮亭小学 |
迪涛学校 |
龙石小学 三新学校 天宝小学 顺龙小学 |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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