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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佳少年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
作者:朱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63 更新时间:2009/10/21 9:50:56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大足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十佳少年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教管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掀起“学英雄、颂祖国”的讲故事热潮,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明办、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文化广播局、重庆市少工委、重庆市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几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重庆市十佳少年故事大王比赛的通知》(渝少发〔200913号)文件精神(附后),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中小学校开展“优秀故事大王”活动。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除按照渝少发〔200913号文件进行外,县进修校根据活动的细则,现将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宣传报名时间

各中小学组织宣传,发动学生参与活动,重庆市大赛组委会为本次活动提供了竞赛所需的学习借鉴及测试资料(图书1本、笔试试卷1套),每生费用10元,学校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时一并收取,报名分小学组和初中组,请各校于1030日前将参赛人数统一按时上报县进修校,联系人:黄娟,电话:13527306672

二、大赛实施安排

整个大赛分三个阶段,两项内容进行。即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竞赛分讲故事和知识笔试结合进行。整个活动时间在年底前结束。

(一)初赛(200911月)

初赛阶段由笔试和现场演讲两部分组成。笔试部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发放笔试试卷,由学校统一组织60分钟完卷,此项占竞赛分值50%,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演讲部分:各参赛选手先熟悉统一发放的图书,主题分三类:爱国主义故事、历史故事、励志故事。内容由参赛选手自行选择,可先在班(年)级进行,再推到学校统一进行,最后由学校根据选手成绩按参赛总人数的10%的比例,择优推选上报学生复赛及辅导教师名单,用word格式发至邮箱h-juan9221@163.com

(二)复赛(200912月上旬)

由县进修校根据各参赛学校择优推荐的参赛选手,分小学组和初中组,在全县组织“故事大王”演讲复赛,选拔出参加市级决赛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

1.中、小学各设十佳少年故事大王,并按参加县级复赛的20%,设一、二等奖,其余为优秀奖。

2.教师按学生获得奖项的等次获指导奖。

 

大足县教师进修学校

20091020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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