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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推荐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 ||||||||||||||||||||||||||||||||||||||||||||||||||||||||||||||||||||||||||||||||||||||||||||||||||||||||||||||||||||||||||||||||||||||||||||||||||||||||||
作者:于中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67 更新时间:2013/5/24 10:31:50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推荐重 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 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大足中学、城西中学、双路中学、西禅小学、城南小学: 请下载并阅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推荐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通知》文件,及时填报附件二。截止上报时间为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附: 关于组织推荐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 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成果,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和共享基础教育评估资源,以更好地推动全市基础教育评估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的章程,现成立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开展委员会工作,壮大研究队伍,强化研究力量,特进行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推荐和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推荐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 3.从事基础教育评估的教学、研究、应用工作,有较为丰富的成果,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二)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推荐条件 1.本单位至少有一名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 2.承担有一项以上与基础教育评估有关的课题研究。 3.有一支热心于基础教育评估的教学、研究、应用工作的队伍。 4.在基础教育评估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推荐3-5名理事,3-5家理事单位。 三、推荐程序 由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推选,填写申请表后,报送至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四、凡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理事和理事单位根据本委员会章程,享受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五、推荐截止时间: 六、重庆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方 傅瑜 联系电话:67716527 15310810059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 400020 附:1.重庆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推荐表 2. 重庆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推荐表 重庆市教育评估研究会 二○
附件一: 重庆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 理事推荐表
附件二: 重庆教育评估研究会基础教育评估工作委员会 理事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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