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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八学科40学时培训的通知 | |||||||||||||||||||||||||||||||||||||||||||||
作者:宋启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24 更新时间:2013/6/9 15:21:45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初中八学科40学时培训的通知 各中学: 为了完成市教委提出的“五年内每名教师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到2015年,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一轮全员培训、其中10%教师接受国家级和市级集中培训,90%教师分批接受不少于80学时的区县级集中培训”培训任务,经研究,决定对还未参加40学时区级集中培训的初中八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的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初中综合实践、初中化学和初中信息技术由于培训人数较少,本次不单独组织培训。这三科的教师,请参加与综合实践、化学和信息技术联系紧密的学科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2年未参加我区组织的区级集中培训的初中八个学科的教师。请学校教导处根据2012年学校已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见附件一),按照样表用EXCELL制作本次要参加区级培训的教师名单(样表见附件二。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由于不同学科培训的时间、地点不同,希望学校教导处按照学科培训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相关教师按时到培训地点报到参加培训,具体见下表。
注:政治、地理、物理、语文报到时间为: 三、培训内容 通过讲座、案例分析、讨论交流、操作与检测等方式对学科新课标(2011年修订版)进行解读,对教材内容进行分析,对课堂教学设计及评价的策略进行探讨等。 四、培训经费 按照大足教育〔2012〕2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培训要求 ⒈时间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上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中途休息一次。 ⒉请假要求。考勤工作由班级纪律委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校长批准,半天及以上由区教委批准,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含公假、事假、病假)累计1天以上者作作取消参训资格处理并视为培训不合格。 ⒊学习资料准备。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带上培训的相关资料,如2011年修订版新课程标准和教材等。 此外,为保证饮水方便和节约资源,请参加培训的教师自备茶杯。 六、考核与结业 ⒈考核内容及方式。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核内容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分层分类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出勤20分,备课、说课20分,笔试50分,总结(收获与体会)10分。 ⒉考核结果及运用。学员按培训方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勤、考核合格,发给经进修校签章审核的,记继续教育学分10分的培训结业证书。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给合格证书,且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参加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 ⒊应参加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除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规定处理外,以后的评职晋级等将会受到影响。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教研员联系。 政治教研员电话13500302017 历史教研员电话13883290866 地理教研员电话13883728678 物理教研员电话13500308562 语文教研员电话13983995138 数学教研员电话13883352976 英语教研员电话13883899966 音乐教研员电话13500302169。 附件:一、大足区2012年参加区级培训的初中教师名单 二、大足区2013年应参加区级培训的初中教师名单(样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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