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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吴旭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04 更新时间:2013/6/25 9:47:28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 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 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市规划办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自愿申报者请参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课题组织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组织申报办法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三级申报制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和基层单位申报。申请人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区进修校科研室统一报送到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 三、联系方式:13983081778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3]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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