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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
作者:朱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38 更新时间:2013/10/21 14:45:06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各片区督学办、各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高我区民办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推进大足区学前教育科学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大足区民办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各督学办组织本片区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足区三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教师,各园必须选派一名。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1.参赛内容为四项:弹唱、绘画、舞蹈、讲故事。 2.参赛要求: (1)弹唱。选手边弹乐器边演唱。歌曲选择为幼儿园各年龄段的儿歌一首。(特殊乐器自备) (2)绘画。范围为动物、植物、人物、景色等简笔画。 (3)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范围儿童舞、民族舞、现代舞。 (4)讲故事。脱稿有表情地讲述一个童话故事。时间5分钟以内。 三、参赛办法: 1.初赛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时间自定。不组织初赛的幼儿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赛资格。 2.各园在初赛的基础上择优选派一名教师参加区级决赛。交一张一寸近照。 3.区级决赛报名时间: 4.报名地址:区教师进修校207室朱老师 四、区级决赛时间及地点: 1.决赛时间: 2.决赛地点:大足区实验幼儿园 五、活动竞赛要求: 1.决赛当天8:30准时到达比赛现场。 2.现场分组进行比赛。 3.比赛现场请保持安静及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奖励办法: 此次竞赛设全能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及参与奖;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区教师进修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七、竞赛费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按足进修〔2011〕31号文件要求,区级决赛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由参赛单位向组织单位缴纳。参赛费和参赛教师差旅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报销。 八、注意事项: 为保证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若竞赛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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