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关于开展小学品德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
作者:古雪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99 更新时间:2014/11/10 11:25:23 文章录入:dzjyw 责任编辑:dzjyw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小学品德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小学、特教校: 按照大足区教委、区教师进修校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各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教师们的全力合作下,小学品德后40学时的全员培训,于2014年6月9日前圆满完成了三天(24学时)的全员集中培训,现将余下的16学时的培训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班主任:古雪平 助教:何勇 于中慈 服务人员:陈世荣 班主任:古雪平 助教:李正茂 刘春生 服务人员:陈世荣 二、培训要求 ⒈时间要求。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上课时间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14:00-17:00,中途休息一次。 ⒉请假要求。考勤工作由班级助教人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校长批准,半天及以上由区教委批准,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含公假、事假、病假)累计1天以上者作取消参训资格处理,并视为培训不合格。 ⒊学习准备。请听课笔记本、 三、考核与结业 ⒈考核内容及方式。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分层分类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出勤30分,听课笔记40分,总结(收获与体会)30分。 ⒉考核结果及运用。学员按培训方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勤、考核合格,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培训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学籍卡),将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审验依据。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通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教委备案,且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参培期间的相关费用。 ⒊应参加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除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规定处理外,当年的评先评优、考核晋级、绩效工资等将会受到影响。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