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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足区首届体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三阶段集中培训的通知 | ||||||||||||||||||||||||||||||||||||
作者:曾祥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49 更新时间:2015/10/8 16:25: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关于开展大足区首届体艺学科 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三阶段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中小学: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根据《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管理工作意见》(渝教师〔2001〕25号)和大足教人〔2014〕29号和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区中小学体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第三阶段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中小学音体美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坚持按需施教,学、研、用结合,在第一阶段集中培训一个月和第二阶段自主研修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我区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提升学员在师德修养、心理素质、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思想素质高、教育观念新、业务能力强,在新课程实践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区级骨干教师队伍,此阶段培训主要是学员充分展示第一阶段集中培训和第二阶段自主研修成果及总结。 三、培训对象 大足区首届体艺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安排 1.集中汇报展示(安排见下表)
2.论文答辩
说明:2015年10月16日前务必将答辩论文纸质件(一式三份)交进修校培训部唐邦建老师处,论文电子档传邓晓勇老师邮箱1321764778@qq.com,未交者不予结业。 3.总结交流 希相关学校通知教师按要求积极参加培训。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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