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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小学、初中、高中部分学科送教到校培训的通知 |
作者:谢良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31 更新时间:2016/11/9 14:46: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小学、初中、高中部分学科 送教到校培训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相关中小学: 为进一步转变课堂教学理念,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帮助教师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经研究,决定组织小学、初中、高中部分学科送教到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专家讲座、研课磨课为活动载体,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大足区教育教学质量。通过聆听市区级专家的专题讲座、市区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优质课堂示范、课后互动研讨、参训学员上展示课等形式,达到提高教师运用教材、有效教学设计、驾驭课堂、灵活处理课堂突发事件等能力,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名师与学校的联系,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二、培训主题 提高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 三、培训项目 中小学送教到校培训。培训历时9天,参培的学科是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品德、小学信息技术,中学音乐,高中生物、高中历史,每班50人,共350人(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请相关学校教导处按照培训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小学、初中、高中学科教师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二)。 五、培训相关事宜 ⒈时间要求。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间原则上上午为9:00-12:00,下午为14:00-17:00,中途休息一次。 ⒉请假要求。考勤工作由各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务必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半天及以上由区教委分管领导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培训者,作旷课处理,并由培训班主任通知参培教师所在单位,同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⒊学习准备。请按各培训班的要求带上相关材料。 4.其他要求。上课期间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静音,不得打接电话;不得随意离座,不得吸烟,保持教室内的安静;参培教师须尊重授课教师,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认真完成作业,及时完成培训简报撰写与上传工作;边培训,边反思,边总结,努力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学用结合,力争学有成效;参培教师应配合区教师进修校有关人员的工作,如实认真填写培训教师信息表、培训反馈意见表、学籍卡等;培训期间,如有其它违纪行为的,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六、考核与结业 ⒈考核内容及方式。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班主任的考勤和考核小组的评价,对参训教师的学习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出勤20分;参与培训研讨、实践共30分;撰写培训总结、教学设计与教师培训信息完善等共50分。根据学员参培情况,按成绩评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等级。 ⒉考核结果及运用。教师按培训方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勤、考核合格,发放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若考核不合格,2016-2017学年度继续教育被视为不合格。 七、其它事项 1.培训经费。本次培训专家授课费、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等费用由区统筹培训专项经费解决,学员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详见大足财预〔2014〕238号文件),如学员培训不合格不予报销。 2.各督导办要督促学区内学校的参训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学校要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每位参训学员准时到岗参训。 3.参训学员自备茶杯。 4.各学科教研员联系方式: 小学英语:何泽伟 联系电话:13996438499 小学品德:古雪平 联系电话:13996116931 小学科学:黄 娟 联系电话:13527306672 小学信息技术:何红兵 联系电话:18623654060 中学音乐:周冠雄 联系电话:13883626326 高中生物:李开泉 联系电话:15922542316 高中历史:夏万忠 联系电话:13883290866 附件:一、小学、初中、高中送教到校培训安排表 二、小学、初中、高中送教到校参培教师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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