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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小学监测信息的通知
作者:赵先晖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13 更新时间:2016/11/21 10:36:3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上报2016-2017学年度上期

小学监测信息的通知

 

各学区办,各小学(含民办学校):

为了保证本年度小学监测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上报监测信息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信息及要求

1.上报人员的要求

监测主任由校长担任,监测副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联络员由熟悉教务工作的人员担任。

2.信息填报要求

请各学校按附件1中分配的人员数量,使用附件2中提供的样表填写信息材料,并按“学校编码+学校名称+监测信息+日期”对文件重新命名(示例:龙岗一小提交材料命名为“1101龙岗一小监测信息1121)。

请使用Excel填报数据,并按要求命名发送到邮箱:379641217@qq.com

二、上报截止时间:20161128(星期二)

附件:1、各校监测人员名额分配

2、质量监测填报参与人员信息样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上报小学监测信息的通知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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