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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大足区中小学师生获奖情况的通知 |
作者:宋启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08 更新时间:2017/5/25 9:59:2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收集中小学师生获奖情况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充分了解本学年度我区中小学教师与学生获奖情况,全面考核学校所取得的成绩,经研究,收集各中小学2016-2017学年度(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师生获奖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上交时间 二、收集材料 1.学生获奖证书(区级及以上等级奖励证书); 2.教师获奖证书(国家、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证书;国家、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证书;教师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文章目录、发表的文章等); 3.学生人数统计表。为了便于计算获奖数据,请各学校科研室或教导处老师根据附件三的样表要求如实填写学校学生人数。 三、收集要求 1.获表彰、获奖、论文发表的制作要求。请各学校科研室或教导处主任将本学年度师生获表彰、获奖证书或获奖的通知(有具体时间及发证的单位盖章)、教师论文发表的证明材料等审核属实后,复印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学校公章,按“教师获表彰”“教师获奖”“教师论文发表”“学生获奖”四类分类编号,分别装袋(资料袋),并按审核的获奖资料顺序分别填写“教师获表彰统计表”“教师获奖统计表”“教师论文发表统计表”“学生获奖统计表”(样表格式见附件一、二、三、四)。然后将“教师获表彰统计表”“教师获奖统计表”“教师论文发表统计表”“学生获奖统计表”分别贴在“教师获表彰”“教师获奖”“教师论文发表”“学生获奖”资料袋的正面上。 2.上交要求。请各学校一定按要求收集资料,如实填写五个表册,按时将纸质与电子的材料上报进修校相关老师(学生人数统计表纸质的放在学生获奖资料袋里),中学的电子表发邮箱719250654,小学的电子表发邮箱474676132。注明经办人电话,以便联系。过时,进修校不再收取,或作不规范处理。 附:一、教师获表彰统计表 二、教师获奖统计表 三、教师发表论文统计表 四、学生获奖统计表 五、学生人数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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