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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编教材教师培训的通知 | ||||||||||||||||||||||||
作者:宋启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94 更新时间:2018/6/27 9:40: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新编教材教师培训的 通 知 各小学、初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7号)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新编教材教师培训的要求,为做好新编教材的使用工作,提高教师正确理解、有效使用新编教材的能力,决定开展使用新编义务教育教材的教师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刚 王中立 副组长:顾平建 成 员:杨 伟 何泽伟 谢良映 宋启能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顾平建 副组长:杨伟 宋启能 成 员:何泽伟 谢良映 袁伦国 肖兴英 古雪平 三、培训对象 2018年秋季任教小学二、三年级语文、小学二、三年级道德与法治、初中八、九年级语文的教师。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人员
报到时间为开班当天8:30-9:00。 五、培训内容 1.培训工作部署 进修校相关人员深入各学科强调此次培训的目的、意义,布置培训工作,提出培训的要求等。 2.学科培训内容 ⑴教材介绍。如:教材编写思路、基本体例介绍,教材重点、难点解析等; ⑵教学实施。如:教学指导及实施建议; ⑶案例分析。如:新编教材实践案例分享及解读,先进经验交流与做法,教学设计,问题困惑及解疑建议等。 六、培训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教研员、班主任等培训相关人员要站在“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这次新编教材培训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大足区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这次培训工作。 2.分工合作,严格管理 区教委全面管理协调,区进修校具体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将部编教材培训通知到参培教师,确保每位参培教师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学科教研员负责课程设置、专家聘请、培训授课等工作。班主任与学校保持联系,确保每位参培教师按时到位。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有关培训的时间、请假等要求,做好培训的考勤工作,落实请假制度。配合学科教研员,做好培训的新闻报道、教师培训作业的收交及考核评价等。后勤人员做好专家的接待、培训服务等工作。 3.设置课程,科学有效 学科教研员要围绕如何科学、有效使用教材这一主题,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帮助教师懂得教材体系,明确教材使用的方法等,确保下期开学小学、初中三科教材的有效使用。 4.培训学习,主动积极 参培教师要积极参与教材培训,认真听课,与专家互动。自觉遵守培训时间与纪律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确保培有所获。 七、其他事项 1.进修校根据参训教师作业完成情况、培训效果、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各项结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2017—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被视为不合格。 2.学校要高度重视新编教材教师培训工作。教师参培情况将作为区教委对各校教师培训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本次培训费由进修校专项经费解决,教师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学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4.教研员联系电话。初中语文13500308659,小学语文13500308893,小学道德与法治17783343354。 培训未尽事宜,另发通知。 附件:培训相关要求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 培训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培训时间上午为9:00-11:30,下午14:30-17:00,中途休息一次。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 2.请假要求。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半天及以上由区教委分管领导批准。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培训者,作旷课处理。并由培训班主任通知参培教师所在单位,同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3.纪律要求。培训期间须遵守上课纪律和法律法规。保持教室安静,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静音等。不得随意离座,不得吸烟,保持教室内的安静;参培教师须尊重授课教师,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认真完成作业;参培教师应配合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有关人员的工作,如实认真填写相关表册等,培训结束时,须填写培训反馈意见调查表;培训期间,如有其它违纪行为的,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 4.学习要求。每个学科撰写培训简报1个,上传进修教研网;撰写一个培训总结,班级培训照片3-5张。参培教师写出一个总结或反思。培训纸质资料统一交进修校培训部郑伟老师,电子资料交杨先珍老师,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交一份给中教室宋启伦老师,以便统一上传市教委。 5.考核内容及方式。班主任根据考勤和考核小组的评价,对参训教师的学习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出勤40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0分),培训研讨、实践、反思60分(一个总结或反思,纸质材料交班主任)。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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