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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教师继教学分登记审核盖章的通知 |
作者:谢良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54 更新时间:2018/9/12 16:37:1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开展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教师2017-2018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盖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18年9月20日—9月27日,分学校进行继续教育新一轮周期学分登记审核验证盖章等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地点: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有关要求 1.请已通过网络审核的单位将本单位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横向打印好(打印务必清晰),并在相应位置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2.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进修校加盖继续教育中心公章。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先电话后书面说明情况,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延后。因未按时办理对本单位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造成影响的,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陈世荣 联系电话:43738146 附件:大足区2017—2018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盖章日程安排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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