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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竞赛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26 更新时间:2019/5/20 17:13: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优质课竞赛的通知 各学区、小学: 为深化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综合实践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我区决定于 一、竞赛详细安排表: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 2.竞赛地点:迪涛学校 三、竞赛要求: 1.本次竞赛为现场课评选,每堂课40分钟,不得超时。每节课可填报指导教师一人。 2.参赛教师可提前一天到所抽班级熟悉学生与教学设备,作好相应准备。 3.参赛教师现场应提交纸质教学设计一式五份,并将课件拷于计算机桌面。 4.上课所需要的器材自行准备。 四、奖项设置 现场赛课以4:6的比例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与同等次指导教师奖,获奖证书由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颁发,现场课获奖名单在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评选方法 本次赛事将聘请综合实践活动专家、区进修学校教研员、市区级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组成专家评委组,还将从听课教师中随机抽取5名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组成大众评委,共同负责本次竞赛评审。专家评委组评分占选手成绩的85%,大众评委评分占选手成绩的15%。 六、组织观摩学习 请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长,中心组成员、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师观摩学习。(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七、其它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评审费。活动期间生活自理。 2.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大足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长名单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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