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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杨云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41 更新时间:2020/6/2 15:35: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

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大足区各学区办,市级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项目学校、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86号)文件内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好征文参评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征文对象

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课程创新基地”“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组成员。

二、征文类别及评选条件

各类征文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本期领雁工程项目建设实际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进行撰写。

(一)主题教研叙事

参评对象:“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课程创新基地”项目组成员。

参赛条件:论文主要呈现项目组或学科教研联盟的团队研究活动。

1.以“课程创新基地”“教研工作坊”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为基本素材,以叙事的方式介绍一次主题研究活动。

2.研究主题、研究形式体现创新性,研究内容突出针对性,且活动效果好。

3.体现叙事特点,层次清楚,文笔简练。

4.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二)教师成长故事

参评对象: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组成员,主要呈现个人在团队中的成长。

参赛条件:

1.以教师在领雁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历或发现的教师成长事例为基本素材,写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人称不限。

2.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行文流畅,体现教师在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作支撑的探索与追求、反思与成长。

3.总字数不超过2500字。

(三)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参评对象: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组成员。

参赛条件:主要呈现通过领雁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对教育教学问题的研究性思考和论证。

1.选题新颖,能体现教师在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及有效经验,其中包括教学改革与实践、课程创建与创新、教育管理、学科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选题。

2.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论述有条理,理论联系实际,时代感强。

3.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征文格式

(一)扉页左上角注明参赛的类别,即:“主题教研叙事”“教师成长故事”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格式规范,论文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引用别人观点须注明出处,并附上论文参考文献。

(二)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1份,其中标题用3号黑体,副标题用小3号楷体,正文用4号仿宋,行间距取固定值28

四、其他事宜

(一)本着“以赛促教”原则,本次征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送须知

1.各项目组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教师撰写征文,所有参赛材料严禁抄袭,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评选。

2.各项目组至少报送2篇主题教研叙事,“成长故事”和“研究论文”共7篇,每位参赛者限报1项。

3.以项目组为单位,由校领雁办将材料分类汇总,将征文电子稿统一分类编号(如主题教育叙事-1;教师成长故事-1;教学研究论文-1),并分类填写《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评选统计表》(见附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4.征文纸质稿不标号但按相应电子稿顺序,以小号在上分类别叠放,交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108室;相应电子文档传QQ邮箱:1754264520@qq.com

(三)截稿时间

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062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霞    联系电话:   43723980

 

附件: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评选统计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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