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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期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通知 |
作者:谢良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06 更新时间:2020/7/8 10:20: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第四期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含幼儿园)、职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骨干教师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进一步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期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参培骨干教师的核心素养能力,着力解决教师在自我学习与教学工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引领全区教师开展各项教育教研活动,有效推动学校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 二、培训对象 大足区部分市区级骨干教师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地点 西南大学 四、培训时间 说明:参培学员于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分组研修、理论学习、班级教学+小组联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六、培训要求 1.学员自带茶杯。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2.培训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将对学员培训期间的考勤记载、活动表现等参与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学员的最终考核成绩,考核合格后,发给培训结业证书,并将此项培训纳入全员培训序列。 3.举办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是我区提高骨干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妥善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督促其认真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各派出单位应向区教师进修校出具书面请假条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意后将请假条交培训部备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者, 2019—2020学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将视为不合格。 4.区教师进修校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严格考勤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对无故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学员,视其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好书面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反馈给区教委人事科备查。 七、其他事项 1.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及大足到培训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在区教师进修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参培人员其他差旅费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2.请相关学校将参培人员回执表(见附件二,此表务必在Excel 里完成)于 希各学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 联系人: 谢良映 联系电话:43738003 附件:大足区第四期骨干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参培人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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