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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科学院《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杨云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57 更新时间:2021/4/21 15:10: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委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申报。 一、申报组织 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我区优秀成果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委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事项 (一)材料清单 1.《申报评审书》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该《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参评成果原件1份。 3.《申报数据汇总表》一份。汇总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该《汇总表》纸质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以上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科研室201室。 2.电子材料。材料清单中的《申报评审书》及《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材料提交邮箱:398319923@qq.com。 (三)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联系人:杨云万,联系电话:43738209。 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北园路80号,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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