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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
作者:张家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20 更新时间:2021/9/2 15:20: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 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职教中心及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定于2021年9月开展我区2020-2021学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验证盖章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时间 二、审验地点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审验要求 1.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在学分系统里核查学校公办在职教师的学分,将通过年审的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用A4纸横向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特别注意预览版不能打印),并在单位名称位置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需要打印一份通过年审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3.各单位按附件的审验日程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进修校完成审验工作。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应提前电话联系,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延后。因未按时办理本单位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审验,影响教师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教师资格注册等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4.新入职教师的继教审核要带上新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佐证材料和学分证书来审验。 5.按疫情防控要求,审验时需佩戴口罩并在门卫室检测体温。 6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7.为了及时沟通处理本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请各学校继续教育分管领导及管理员均扫码加入钉钉群和QQ群,已经加入的请忽略,目前没有继续作继续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请主动退群。 联系人:张家秋 联系电话:13594133989 钉钉群 QQ群 大足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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