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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相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王志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79 更新时间:2022/11/28 16:08:4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疫情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职教中心:

立足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中小学教育教学实情,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线上教学行为,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学科课程学习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科学教育、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实践,实现自主成长。推进教育公平和教育改革发展。

二、线上教学建议

1.班主任和科任老师要做好线上上课到位情况的清点,结合学校实际实施国家课程教学,根据学情进行复习或放慢新课的教学进度,指导学生自觉、有序、系统地进行学习,全面做好教育教学。线上教学既要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反对形式主义的在线学习。

2.可根据学情可适当降低教学难度,年级组尽量统一教学进度,要及时评估教学效果,根据评估情况即时调整教学计划;发挥团队力量,做好校本资源建设。各校积极开展学科网络校本教研活动,教研组通过QQ视频、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校本课程课资源研究,实现资源共享。

3.严禁增加学生学习负担,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根据线上学习的实际,科学设计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布置弹性作业和分层作业。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家长每天上网学习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和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4.学校建立教育教学常规检查机制。加强线上课程与教学资源审核,严格把好线上教学资源的政治关、质量关。督查小组加强对线上教学内容、作业布置、学习辅导的督查,督促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学习。进修校教研员要及时联系对应学校,了解学校线上教学情况,并给予相应指导。

5.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电视或网络参与在线学习的学生,学校要制定一人一案,通过电话、送教等形式确保教育教学全覆盖。其中要特别关注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已上班双职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及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学习帮扶落实工作。

6.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特别注重疫情防护知识普及,加强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7.指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通过增大休息间隔、做视力保健操、强化体育锻炼等方式,保护视力,增强体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让学生学会健体、学会生活。

8.要向社会和家长做好宣传,开通咨询值班电话,利用班级QQ群、微信群进行讲解,及时消除家长的顾虑和担心。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和家长宣传表明,对学习困难的学生以及因故没有参加线上学习的学生,要在返校后实施个别辅导。要加强对线上教学的舆情导控,防止出现各种负面舆论和网上炒作。

9.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告知每一位家长提高识别能力,注意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班级微信群、QQ群等发布虚假消息,人为制造教育焦虑,并实施诈骗活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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