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小学三年级书法
教材指导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渝教基[2012]30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新课程执行力,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按要求,特定于2015年9月24日,在大足区昌州小学学术厅举办大足区2015年小学三年级书法教材指导教师培训,请各校选派一名三年级书法专(兼)职教师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解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材、专业技能为主要内容,以增强书法教师对《纲要》、教材、书写技能的理解与把握为重点,以提高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能力、素养为目标,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二、培训原则
1.坚持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的培训原则。
2.坚持研训结合、注重实效、保证质量的原则。
3.坚持市、区、校三级培训有机结合,各择其重、互为补充的原则。
三、课程安排
1.8:30—9:30教材概述
2.9:40—12:00教学与课堂
3.14:00—16:50技法、课堂模拟与实作
4.17:00—18:00宜毫书法软件介绍
四、其它
参培教师差旅费回学校报销。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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