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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和教学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6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和教学管理

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交流我县实施新课程以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新成果、新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新思路、新策略,配合我县承担的重庆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课程教学常规管理研究》的研究,决定举办大足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旨在引导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者和教师深入领会新课改理念,总结新课程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提炼教育教学管理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工作者研究新课改、践行新课改、反思新课改,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义务教育的核心竞争力。

二、参赛对象

    全县小学、初中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可独立或合作撰写科研文章参加评选。

三、征文内容、形式和要求

1.内容:本次征文内容涵盖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管理的各个领域。例如,学校管理、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年级组管理、学科教研组管理、课堂教学等,重点关注适应新课程的教学常规管理,以及深化课程改革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成果、新思路、新举措,可以以德育、教学、教研、管理、评价等某一侧面或某一具体课题为切入点撰文参评。

2.形式:本次征文为论文、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随笔、教育故事、调研报告等。

3.要求:文章要结合我县义务教育新课改的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提出新理论,创造新方法,采取新手段,总结新成果。参评成果未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每篇文章原则上在3000字以内,一律用A4纸打印,交纸质文稿2份(其中,一份文章在题目下面注明学校、姓名、联系电话;另一份文章只有题目和内容)。文稿一律不退,底稿自留。

4.严禁网上下载、抄袭或窃取他人成果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四、评奖方式

1.主办单位邀请县内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征文进行认真、严格的审阅,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按10%设奖,二等奖按20%设奖,三等奖若干。

2.获奖作者由大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奖颁发证书。评奖结果将于20094月公布。

五、交稿须知

1.以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和收稿,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320日前送交进修校科研室,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征文不收取报名、评审等费用。

 

 

 

 

大足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和教学管理征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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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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