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1-2022学年度上期中小学质量监测相关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
为了顺利组织2021-2022学年度上期期末中小学质量监测工作,请按以下要求上报相关人员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监测人员要求
1.监测工作人员
小学按附件1要求上报;初中按附件2要求上报。
其中,监测主任为校长担任,外派;监测副主任为本校副校长担任,留本校;监测联络员为熟悉考务的人员担任,外派;工作员、男监测员、女监测员为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外派。
2.阅卷教师
小学按附件3分配的人员数量要求上报;中学按附件4分配的人员数量要求上报。
二、人员信息填报要求
1.监测工作人员信息:请按附件5的样表格式填报,文件名按学校编码+学校四字简称+监测人员名册.xls命名(如1101龙岗一小监测人员名册.xls),通过邮件方式报送。
2.阅卷教师信息:请按照附件6的样表格式填报。文件名按学校编码+学校四字简称+监测人员名册.xls命名(如1101龙岗一小监测人员名册.xls),通过邮件方式报送。
三、接收邮件联系人
1.小学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3527331068 邮箱:4363107@qq.com
2.初中联系人:车老师 联系电话:13883680219 邮箱:1279682180@qq.com
监测人员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上报2021-2022学年度上期中小学质量监测人员信息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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