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县教育学会
关于转发《市教育学会教育学习指导专业
委员会〈关于举行第六届优秀论文(教案、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为了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教育创新的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并通过学术活动活跃本专委会的学术气氛,按专委会章程规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教案评选。经专委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并经重庆市教育学会批准,特举行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业委员会第六届优秀论文(教案、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文件转发如下,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注意事项:
一、以各教育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统一于5月15日前将参评文章和评审费交县教育学会黄娟老师处。
二、参评论文一式一份,并注明作者、单位、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
大足县教育学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
关于举行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业委员会
第六届优秀论文(教案、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各位会员:
为了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教育创新的精神,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并通过学术活动活跃本专委会的学术气氛,按专委会章程规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教案评选。经专委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并经重庆市教育学会批准,特举行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业委员会第六届优秀论文(教案、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参评文章文体包括论文、教案、教育叙事(案例)等,专委会将分类进行评选,对各单项设一、二、三等奖。
2.论文、教案、教育叙事类的主题
(1)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学方式转变的研究
(2)新课程改革背景下学习方式转变的研究
(3)创新课堂教学策略研究
(4)教与学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5)学习指导中外比较研究、历史研究
(6)学生学习指导研究
(7)学生学习策略研究
(8)学生学习行为规范及矫正
(9)学习型学校、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理论与实践研究
3.凡已获专委会级以上奖励的论文、教案不再参评。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1.每人限提交论文(或其他文体文章)一份,缴纳评审费50元。
2.由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组织收取之后,统一报送学习指导专委会。
3.参评论文一式一份,并注明作者、单位、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
4.提交论文时间:2009年5月15日——2009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表彰、奖励办法和时间
除评选一、二、三等奖外,将把获奖论文(教案)择优出版。
将于2009年6月组织评比,7月公布评奖结果并颁奖。
四、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科院;邮编:400015
联系人:胡方; 联系电话:63627291、66887161
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
二OO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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