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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吴旭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99 更新时间:2016/3/31 15:45: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特教校、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和重庆市、大足区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促进特殊教育师资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结合 “重庆市第三届特殊教育优秀论文征文”评选活动,开展“大足区特殊教育优秀论文征文” 评选活动,在区级评选的基础上推选优秀论文参加市级评选,希各单位作好组织和推荐指导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小学、幼儿园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特教教研员及管理人员。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征文范围:征文包括以下主题:培智、聋教育课程开发与学科教学、聋人语言教学研究、个别化教育、特殊教育评量与测验、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学前特殊教育与康复训练、应用行为分析、特殊教育学生辅导、资源中心及资源教室建设、特教学校办学理念及功能转型。

2.征文要求:论文应紧密结合在新形势下特殊教育教学、教改的实际和特教理论研究趋势,结合本人的教学实践工作。参评征文稿件立意鲜明、富于创新、选题准确,论证科学、内容翔实、注重实践,按照公开发表论文格式撰写(见市教科院文附件1)字数4000左右,并未公开发表。

三、评比活动要求:

1.收稿截止时间为2016610,每人限报一篇,每篇论文交评审费100元(交市教科院)。

2.根据参评人数评区级奖,同时将优秀论文集中报送市教科院,参加市级评选。

四、材料交送地点及联系人:

各学区办或学校将教师参评稿件一式六份,集中交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207吴旭辉老师处,“参评统计表”及论文电子文稿传邮箱:463501295@qq.com

 

附件:市教科院“关于开展重庆特殊教育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的通知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http://www.cqdzjx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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