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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春)幼儿园优秀教育故事评选的通知 |
作者:朱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64 更新时间:2017/3/16 9:47:1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2017年(春)幼儿园 优秀教育故事评选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督导办(各类幼儿园): 为了总结我区幼教改革的经验,及时推广经验,推动幼教深入改革,切实提高广大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区进修校将举办2017年(春)幼儿优秀教育故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类型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学区教研人员。 二、征文内容 征文涵盖学前教育改革的各个领域,重点关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过程中的新经验、新成果、新思路、新举措。讲述幼儿园教育或家庭教育实践中的真实事例,畅谈自己在学《指南》、用《指南》过程中,观察了解幼儿、与幼儿互动交流获得的切身体会和感悟,如对孩子学习发展方式与特点的认识、对自身原有观念的冲击及对教育行为的反思和调整等等。要求观点正确,事例鲜活生动,有真情实感,有学习和借鉴价值。 三、参赛要求 1.每位参赛教师最多交1篇文章,文章篇幅在4000字以内为宜,配备与文章有关图片。 2.文章一律用A4纸打印,交纸质文稿1份。单位整理目录,写上文章题目和页码。 电子档以单位整体汇总打包传844371074@qq.com 3.文章严禁抄袭、剽窃,抄袭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4. 收稿截止时间为 四、评奖 文章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比例为参赛总人数10%,二等奖15%,三等奖20%。由区教师进修校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五、交稿须知 1.文章纸质件由各学区教研员收齐后按规定时间上交区教师进修校208室朱莎老师收 ,电话:43738312。 2.各幼儿园填写登记表(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844371074@qq.com。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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