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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的通知 |
作者:刘贵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46 更新时间:2018/4/18 17:59: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组织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为了积极配合重庆市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切实推动我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大足区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 一、参赛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和其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教师(含私立学校教师)。原则上大足区专职心理老师均需参加比赛,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需写书面说明。 二、竞赛分组 本次比赛分学前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其中职教归入高中组,特教归入小学组)。 三、报名方式 1.各初中、小学(特教校)、幼儿园按附件提供的竞赛材料填写“参赛方案内容”“‘团体辅导设计’竞赛参赛信息一览表”,并按格式“组别+学校名+参赛人姓名”给文件命名,按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类打包,于 2.各高中学校(职教中心)按附件提供的竞赛材料填写“参赛方案内容”“‘团体辅导设计’竞赛参赛信息一览表”,并按格式“组别+学校名+参赛人姓名”给文件命名,于 3.各学区办将参赛老师的“参赛方案内容”“‘团体辅导设计’竞赛参赛信息一览表”,按初中、小学(特教校)、幼儿园三类分别打包,传区进修校刘贵英老师邮箱1423652301@qq.com。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四、比赛内容 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班级团体心理辅导设计”比赛,第二阶段是“班级团体心理辅导操作”比赛。 五、竞赛评奖 根据区竞赛相关规定,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组别(职教归入高中组,特教归入小学组)分别评出区级“团体辅导设计”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证书。择优选送“团体辅导设计”参加市级竞赛,“团体辅导操作”直接参加市里竞赛,区里不再单独组织“团体辅导操作”竞赛。 六、赛前培训 为帮助教师充分了解竞赛的要求,针对性地做好竞赛准备,特组织教师赛前培训。培训时间: 七、其它 1.竞赛相关要求与材料详见附件“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工作细则”。 2.竞赛联系人:刘贵英;联系电话:13638389140。 附件: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实务竞赛工作细则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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