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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宪法进课堂”优秀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
作者:杨凤英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96 更新时间:2018/10/23 11:47: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宪法进课堂”优秀微课
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和《重庆市普法办关于组织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在全区中小学落实弘扬宪法精神的要求,区进修校将决定开展“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及学生 二、征集时间 自 三、征集主题 本次微课制作的主题是宪法精神进课堂。围绕2018年修改的宪法制作微课,包括宪法内容、宪法修订、宪法意识、宪法理念、立宪经验等等。 四、作品制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针对性强。要围绕宪法精神进行设计,内容健康,符合个学段学生认知特点和规律,充分体现创新思想,制作方法与工具不限。 2.形式新颖,趣味性强。内容的展现要形象生动,富有启发性,要能促进学生学习思考,提升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结构完整,系统性强。作品除必须包含微课视频本身外,还应该包括与主题相关的微课设计制作的其他辅助资料,如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体现设计制作的系统性。 (二)技术要求 1.微课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音像同步性好,语言标准,声音洪亮、有节奏感,语言富有感染力。 2.微课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和wmv,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1024*768,大小控制在每分钟 (三)片头要求 每件作品片头的格式为:主题名称、制作人、学段(幼儿园/小学/中学) 五、评选办法 对征集的微课作品设一、二、三等奖,由区进修校组织权威专家进行专业性的评选,结果在区进修校网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作品报送方法 1.由各学区办统一征集本学区内教师及学生作品(教师作品5个,学生作品5个),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将汇总表和作品统一报送至邮箱545066827@qq.com。区进修校将选出优秀的作品(教师作品5个,学生作品10个)报市教科院参评。 2.收稿截止时间: 3. 联系人:区进修校杨凤英老师 电 话:43789061 附件:“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汇总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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