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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杨云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74 更新时间:2019/4/8 15:49: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 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区办,市级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项目学校、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校: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98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积极组织征文参评活动。 一、评选条件 各类征文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本期领雁工程项目建设实际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进行撰写。 (一)“主题教研叙事”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课程创新基地”项目组成员,主要呈现项目组或学科教研联盟的团队研究活动。 1.以“课程创新基地”“教研工作坊”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为基本素材,以叙事的方式介绍一次主题研究活动。 2.研究主题、研究形式体现创新性,研究内容突出针对性,且活动效果好。 3.体现叙事特点,层次清楚,文笔简练。总字数不超过2500字。 (二)“教师成长故事”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组成员,主要呈现个人在团队中的成长。 1.以教师在领雁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历或发现的教师成长事例为基本素材,写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人称不限。 2.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行文流畅,体现教师在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作支撑的探索与追求、反思与成长。 3.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 (三)“教学研究论文”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为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组成员,主要呈现个人在团队中的成长。 1.选题新颖,能体现教师在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建设过程中的创新举措及有效经验,其中包括教学改革与实践、课程创建与创新、教育管理、学科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选题。 2.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论述有条理,理论联系实际,时代感强。 3.总字数不超过2000字。 二、征文格式 (一)扉页左上角注明参赛的类别,即:“项目建设方案”“主题教研叙事”“教师成长故事”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格式规范,论文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引用别人观点须注明出处,并附上论文参考文献。 (二)所有参评材料用A4纸打印纸质稿件1份,其中标题用3号黑体,副标题用小3号楷体,正文用4号仿宋,行间距取固定值26。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组(市级领雁工程教研工作坊、课程创新基地项目学校、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校)可报送2篇“主题教研叙事”,7篇“教师成长故事”, 9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各项目组按照要求组织教师撰写征文,所有参赛材料严禁抄袭,一经查出,取消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加评选。 (二)各项目校领雁办将上报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并填写《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评选统计表(表一、表二、表三)》(见附件2)。每篇征文电子稿由校领雁办统一分类编号,纸质稿不需编号但要按电子稿分类编号的顺序叠放。 (三)本次征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征文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 (四)各项目校领雁办将纸质材料交到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201室,相应电子文档传到QQ邮箱:398319923@qq.com。 (五)联系人:杨云万 联系电话:13983081778。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活动的通知 2.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征文评选统计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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