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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教“个别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吴旭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68 更新时间:2019/12/26 11:05: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特教“个别教育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特教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和重庆市政府《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促进我区特殊教育师资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特殊教育 “个别教育优秀案例” 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大足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各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任课教师、特教送教教师,各学区办特教教研员及特教管理人员。

二、案例内容及要求

1.基于对特殊学生进行个别化教育的典型事例进行反思,探讨特教实践中存在或发生的问题;

2.具有真实性、思想性、典型性;

3.语言精练,文字规范,见解独到;

4.未参加区级以上的评选和公开发表;

5.按照格式撰写(见附件1),字数不少于1500字。

三、活动评比要求

1.交稿截止时间:2020330日,每人限报一篇。

 2.材料交送地点及联系人:

各学区办或学校将教师参评稿件一式三份,集中交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213室吴旭辉老师处,电子文稿及“参评统计表”传邮箱:463501295@qq.com

3.请各单位先初选再上报,并作好组织和推荐指导工作。

 

附件:

1.大足区特教 “个别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格式及要求

2.大足区特教 “个别教育优秀案例”评选统计表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91226

 

    关于开展特教“个别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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