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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进修〔2022〕15号 关于开展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杨云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81 更新时间:2022/10/10 10:52: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 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我区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集体奖项 设立“大足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奖项。各校根据本单位近三学年(2019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自愿申报,全区表彰名额不超过16个。 (二)个人奖项 设立“大足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奖项。各单位须根据本校教师在教育科研工作中的贡献和表现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教师人数在两百人以下的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教师人数在两百人及以上的学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全区表彰名额不超过60名。 二、评选对象 能有效推动本校教育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均可申报集体奖项;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可申报个人奖项。 三、评选程序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或个人根据“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结合本校教育科研工作实际,自愿提出申报。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的科研工作实绩进行择优推荐,确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报 “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推荐表,按要求装订并及时上报。 (四)大足区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在“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网站(网址: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cqdzjxx.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材料装订要求和上报时间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 1.各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经学校、学区办负责人审核后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其印证资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到区进修学校科研室。 2.各申报单位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其印证资料电子文档分别以“1-学校名称+先进集体”或“2-学校名称(申报者姓名)+先进个人”格式分类重新命名后,上传到指定邮箱:dzjyky@126.com。其中先进个人推荐者还需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填报个人信息。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杨云万 吴世碧 联系电话: 43738209 附件: 1.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4.大足区第四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信息采集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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