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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进修教〔2024〕11号 关于举办大足区2024年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施小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16 更新时间:2024/4/7 15:14:0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2024年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

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要求,推进我区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提高我区书法艺术教育品质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大足区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师生

二、作品要求

1.本次征稿作品一律为硬笔书法作品,每人限交作品1件,作品规格长、高均不超过80厘米,书体以规范书体(楷、隶、行)为主,拒收装裱件。

2.作品内容提倡以抒发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讴歌祖国大好河山和人民美好生活为主题,同时欢迎书写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文、联等。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组别、作品标题、学校、联系电话(书写不规范、组别不明确者不予评审)。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作品所有权、出版权等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4.作品报送以学区办为单位,各学区办共报送硬笔书法作品10件,于202457日前交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209室施小燕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提交作品登记表纸质件一份,电子件一份,电子档传36405626@qq.com

三、评奖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将设置行政组(校级干部)、教师组(中层干部及教师)、小学组、中学组,按3:3:4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按市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到市教科院参加第三届重庆市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作品展览。

行政组、教师组不设指导教师,学生组(小学组、中学组)一件作品填写一名指导教师。

若有他人代写、上交他人作品等作弊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区通报作弊作者的作弊行为。

 

附件:大足区2024年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作品评选登记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47

 

    足进修教〔2024〕11号 关于举办大足区2024年中小学师生硬笔书法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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