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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进修〔2024〕5号 关于对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进行考核的通知 |
作者:龙红利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27 更新时间:2024/5/10 9:45:3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对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进行 2023-2024学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充分发挥我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的通知》(大足教育〔2023〕10号)和《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管理考核办法》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具体名单详见区教委大足教育〔2023〕10号文件)。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从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履职尽责、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2.教育教学。主要从学科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育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3.教研科研。主要从主持或主研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论文发表和论文获奖等方面考核专家在教研科研中的引领作用。 4.示范引领。主要从指导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办讲座,上示范课、研究课、展示课,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培训机构组织的领雁工程、教育视导、课程创新基地、精品选修课程、教改项目验收、科研成果认定、推广或送教下乡等活动,看专家发挥的指导与辐射作用。 三、考核办法 1.量化考核 采取打分量化方式对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进行考核。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 2.材料上报 请每位专家依据考核评价表(附件2)准备印证材料,并按照附件4的清单顺序整理装袋(一人一袋)。请每位专家于6月30日前将考核材料文件袋交所在学校。 请学校安排专人审验(在印证材料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学校公章),在评价表上评出得分,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请学校汇总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3),纸质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件以“学校名+附件3“命名,按登记表的顺序整理专家考核材料文件袋。 请各学校于7月8日前将附件3纸质件、专家考核材料文件袋交至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唐文杰老师处(212办公室),附件3电子件发送至邮箱547356985@qq.com(联系人:唐文杰13883916856)。 3.考核等级 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教育资源库专家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结果运用 1.提醒整改。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未参与考核的,区教委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提高。 2.解除聘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收回“教育专家聘任证书”。 五、待遇落实 1.区教委发给专家“教育专家聘任证书”。 2.按有关规定获取正当报酬,参与相关活动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3.专家参与学术活动符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将活动时间折算成继续教育学时,记入继续教育学分。 六、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校分管领导安排相关科室负责专家考核工作,明确专人具体办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专家资源库的专家学习考核内容,明确时间与操作要求等。 2.如实上报,按时完成。各位专家要积极参与考核,准备材料,如实反映个人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科研、示范引领等方面的履职情况,所提供的材料与数据真实,参与的指导活动实在。各专家按照要求整理考核材料,填写相关表册按时上报学校。学校相关科室领导或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材料是否规范,是否真实,各类数据是否准确,做好学校盖章与个人签名等,并按规定时间上报进修校。 1.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入校指导报告书(样表) 2.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考核评价表 3.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考核登记表(样表) 4.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考核材料及印证材料清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5月10日 大足进修〔2024〕5号 关于对大足区教育专家资源库专家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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