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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进修培〔2024〕9号 关于评选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
作者:张家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71 更新时间:2024/11/1 11:40: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评选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 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管理员参与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经研究,现决定开展 2022 - 2024 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下: 各校继续教育管理员或分管领导。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有较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3. 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为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4. 从事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且现仍然在岗或仍在分管继续教育工作。 5. 无违法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近一年个人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工作表现 1. 管理能力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高效地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活动,确保培训的参与率和完成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档案,对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和跟踪,档案管理规范、完整。 2. 服务意识 积极为教师提供继续教育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解答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教师顺利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及时传达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关于继续教育的政策和要求,确保信息畅通。 3. 创新精神 积极探索创新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学校继续教育工作不断发展。 4.工作成效 教师满意度高,在教师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学校继续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重大工作失误和差错,确保继续教育审验工作顺利进行且完成质量高。 三、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要公开评比条件,坚持民主推荐、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推荐对象,根据推荐条件并结合本校继续教育工作实际推荐先进个人,并将优秀个人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按要求报送学区办。 (二)各学区办在拟推荐人选中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员占比不得低于70%、分管领导不得高于30%,学区办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后向区进修校推荐(如推荐人员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予参评,学区也不再替补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推荐。凡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认真填写《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上报推荐表纸质件(一份)签署相关单位意见并盖章。 (三)各学区办收齐汇总后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本学区盖有单位公章的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交进修校107办公室唐红燊老师处,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电子件传邮箱44047279@qq.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张家秋;联系电话:13594133989。 附件:1.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3.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11月1日 足进修培〔2024〕9号 关于评选2022—2024学年度中小学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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