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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3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县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举办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县职教中心、各职教点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落实大足县政府2007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提高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技术人才有要求,建立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思想,进一步提高职业教师的教学技能,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教育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经进修校研究决定,本期在我县职业中学举行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为保证该项活动顺利进行,各校要加强宣传工作,为大赛创造良好氛围。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次大赛以教材解读能力和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语言规范的检验为主要内容。

二、参赛对象

各校在职的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

三、比赛内容、用时及分值

1.教案设计比赛:1小时,100分。

2.教学语言比赛:5分钟,100分。

3.实作设计比赛:1小时,100分。

四、比赛形式

1.教案设计比赛

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大赛提供的文章和具体要求,撰写一篇执教的详尽教案。比赛期间不许携带任何资料进考场。

2.教学语言比赛:

即兴讲演,每位选手准备10分钟,然后上台限时即兴讲演,演讲时间5分钟,演讲内容,临时抽签决定(有关教育教学的问题)。

3.实作指导设计比赛:根据组委会指定教材内容,进行实作指导设计,统一在计算机上进行。

五、参赛办法

1.选手产生办法:

县级选手由选手所在学校统一推荐报名,各校自行组织初赛,优胜者参加县级赛。县级决赛的时间,初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到时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严格审查所推荐教师的参赛资格,审查参赛选手填写的《选手登记表》(见附件)。

3.参赛选手名额分配:

县职教中心:7人;珠溪中学:3人;中敖中学:1人;

六、评奖办法

1.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在骨干教师培养、学科带头人选送和名师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

2.大赛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50%);

七.报名办法

各学校组织于(1125日前),同时报选手登记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13500308659

 

     

 

 

                   大足县教师进修校

                   2010113

 

 

 

 

 

主题词:职业教师  技能大赛  通知

大足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0113日印制

 

 

附件:

大足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报名表

 

学校:                        领队姓名:    

选手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学校

 

所学专业

 

任教学科

 

参加项目

 

项目内容

 

学校意见:

                                    

 

 

 

 

 

 

 

 

 

   章:

 

    

 

 

 关于举办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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