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中小学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
及师生书法作品展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市教科院、市书法家协会《关于举行重庆市中小学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及师生书法作品展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学校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书法学科“卓越课堂”相关材料,师生书法作品请于9月22日前交进修校朱凯老师,联系电话:43738312。特此通知。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9月3日
附件:
关于举行重庆市中小学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及师生书法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院)、市教委各直属中小学、重庆市书法艺术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落实重庆市教委《实施减负提质“1+5”行动计划(书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加强书法课程建设,深化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书法学科“卓越课堂”,切实提高书法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我市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重庆市中小学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及师生书法作品展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北部新区教育局
北部新区教管中心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
实施单位:北部新区花朝小学
二、参赛对象
全市在职专(兼)职书法教师均可投稿参加,欢迎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书法艺术学校初选后集体投稿。
三、参加事项
(一)书法学科“卓越课堂”
1.活动内容:作者精选教学课题,针对其中一课时撰写课堂教学设计、实录,展示教学技能。
2.活动程序:本次系列竞赛分投稿评审、观摩展示、总结表彰三个环节组织实施。各区县和各书法艺术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实录、课堂教学技能”进行综合评价,推荐1—3堂课的“课堂教学设计、实录”参加投稿评审,活动组委会聘请专家进行稿件评审后,对优秀课例开展现场赛课评审,11月中旬择优在北部新区举行“课堂教学设计、实录”优质课现场观摩展示,并举办重庆市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讲座(论坛)。
3.投稿格式:标题小二号黑体加粗,正文5号宋体且1.5倍行间距。文章用A4纸打印1式5份交稿,并同时上传电子邮件(请注明“卓越课堂”征稿)。与论文正文独立的首页(A4纸)背后请写明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指导人(负责具体指导相关人员),以便联系核实。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师生书法作品展
1.内容要求:歌颂祖国,热爱人民,健康向上的诗词、格言等均可。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书法,每人限寄作品1件,拒收装裱件,所有参评作品均不退稿,作品所有权、出版权等归活动组委会所有。书体不限,尺寸180×96cm以内,竖式,不收硬笔作品;篆刻印屏不超过三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本人身份证号码、教师或学生、联系地址、邮编、电话。
四、评审安排
2013年9月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不超过参评课例60%的比例评出书法学科“卓越课堂”优质课一、二、三等级奖和优秀奖,师生书法作品邀请展入展作品若干件(具体名额视情况确定),同时根据参赛教师的获奖情况评选出本次活动“优秀组织奖”和“指导奖”(负责具体指导的相关人员),评定结果将及时在相关报刊、网站上公布,于2013年11月在北部新区举行“课堂教学设计、实录”优质课现场观摩展示并举行总结表彰。
五、奖励办法
1.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活动组委会将为荣获一、二、三等级奖的选手颁发“课堂教学设计、实录、课堂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和奖品,为荣获优秀奖的选手颁发获奖证书,为师生书法作品展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编辑书法学科“卓越课堂”活动文集、师生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每位获奖、入展作者赠送相关集子一册。
3.组委会将为积极组织活动征稿的相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为荣获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奖”证书。
六、征稿要求
1.截稿时间:2013年9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花朝小学书法“卓越课堂”活动办公室,邮编:401122,收件人:廖丙林(13594515828)、云锋(13452555668)。
3.“卓越课堂”电子文稿上传邮箱:362199877@qq.com。
重庆教育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2013年8月20日
中小学书法学科“卓越课堂”评比及师生书法作品展活动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