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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幼儿教师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9/17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幼儿教师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属幼儿园:

为了我区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幼儿教师实施指南工作,搭建展示幼儿教师风采的平台,进修校决定20131017举行幼儿教师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3108全天

二、报名地点:进修校207

三、参赛人员:  

1.公办幼儿园、附属小学幼儿园

2.在本园初赛后推荐一名幼儿教师参加决赛

四、演讲主题:

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题,题目自拟。

演讲稿打印要求: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字号,字体宋体,一式5份。

五、评分标准:

   

        

演讲主题(40分)

演讲内容紧扣主题,调理清楚,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语言表达(40分)

普通话脱稿演讲;吐字准确、清楚;语句完整流畅,时间运用恰当。

仪态表情(10分)

衣着整洁,仪表大方。动作和表情自然大方,有感染力。

综合素质(10分)

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评价。

 :演讲时间最少4分种,不得超过5分钟。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1017

比赛地点:大足区龙岗幼儿园多功能厅

七、竞赛费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参加区级比赛者每人交纳参赛费150元,由参赛单位向组织单位缴纳。参赛费和参赛教师差旅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报销。

八、有关要求:

1.各参赛教师于比赛当天上午8:30准时到进修校抽签,决定当天演讲顺序,不得有误。

2.演讲稿于比赛当天抽签后一式五份交评委,并将顺序号写在演讲稿的右上角。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9月16

    关于幼儿教师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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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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