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热点文章
站内搜索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2/21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校:

为了建设优秀的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国教育学会等单位将联合主办第十三届“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大赛”,对进一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公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大足区将组织教师参加此次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论文主题,论文题目自拟。

二、论文要求

自愿参加论文评比的教师可撰写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的论文,并在论文题目下方写明单位全称、姓名和联系电话(论文模板附后)

三、参评对象

全区在职教师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要求

1.每篇论文须交100元评审费(由组委会聘请国家级专家进行评审)

2.论文(一式一份)和参评费由进修校黄娟老师代收,交稿截止时间为2017331。联系电话:43738312

附件:论文模板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1

 

附件:

·论文模板·

(说明:下面范例供参考,请作者根据文章实际情况进行排版。)

浅谈科学教学中的语言规范(黑体、居中、三号)

(空1行)

×××    电话:13900000000

重庆市大足区××学校(宋体、居中、小四号)

(空1行)

摘要:(仿宋、五号)

关键词:(仿宋,五号)

(空1行)

 正文:(中文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号字;小标题加粗;行间距1.5倍)

(空2行)

 

[正文注意事项:一级标题用“一、二、三、”,二级标题用“(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四级标题用“(1)(2)(3)”。文中图表加表头,并编号。]

 

参考文献:(宋体加粗,小四号)

[1] 

[2] 

(文献顶格,连续编号,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502000283号 渝ICP备19006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