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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2/27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校:

为了建设优秀的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国教育学会等单位将联合主办第十四届“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大赛”,对进一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公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大足区将组织教师参加此次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论文主题,论文题目自拟。

二、论文要求

自愿参加论文评比的教师可撰写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的论文,并在论文题目下方写明单位全称、姓名和联系电话(论文模板附后)

三、参评对象

全区在职教师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要求

1.每篇论文须交100元评审费(由组委会聘请国家级专家进行评审)

2.论文(一式一份)和参评费由进修校黄娟老师代收,交稿截止时间为2018331。联系电话:13527306672

附件:论文模板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7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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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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