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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25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渝教师发〔20171)文件精神和“国培作示范、市培抓重点、区县保全员、校本重教研”的四级培训体系的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实施“强师兴教”行动计划,切实推进课堂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区教师整体素质和提升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87月启动大足区继续教育五年新周期的全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根本,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水平为导向,以“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教学技能大训练”等活动为载体,面向教师,以“师德教育、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增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目标及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意见》,到2022年,全区教师参加区级及以上集中培训,分批接受不少于20学分的集中研修。20187月将对全区学前教育、中小学部分学科共1600余名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全员培训(未安排的学科将逐年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学前教育、小学数学、科学、美术、音乐、初中数学、历史、道德与法治、物理、体育与健康等部分学科教师 (名单以各校上报的数据为准,借调和上挂人员由其所在编制单位负责通知)

  培训详细安排见附件一,具体参培人员、报到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附件二。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

()师德教育

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四个引路人”好老师,促进形成重德养德和爱岗敬业的良好师风。

()学科培训

立足学科核心素养,围绕教师如何提高课堂教学技能和策略组织教师观课议课,落实教学常规,切实推进课堂建设。

2.培训方式:培训主要采取课例+微讲座、实际操作、讨论交流、小组研修、自主研修等方式进行,并将全员培训与教师的教学实践、课程改革、校本教研、教育科研相结合。

五、培训要求

()时间要求。参培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上课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请假要求。考勤工作由班级纪律委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班主任批准,半天内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半天及以上由进修校校长批准,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含公假、事假、病假)累计1天以上者作取消参训资格处理,并视为培训不合格。

⒊学习准备:请自带茶杯。

六、考核与运用

1.考核方式及内容。主要采取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分层分类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出勤20分,师德师风20分、观课议课20分、互动研讨20分,自主研修10分、总结(收获与体会)10分。

2.考核结果运用。学员按培训方案学完全部课程,经考勤、考核合格,发给经进修校签章审核的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学分20分的学分证明;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给继续教育全员培训学分证明,且所在单位不予报销参培期间的相关费用。

3.应参加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除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规定处理外,评职晋级等将会受到影响。

七、其他事宜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教学资源费、生活费等费用由进修校专项经费解决,学员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学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报销)

希各学校通知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谢良映  曾祥君 

联系电话: 43738003

 

附件: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安排表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参培人员名单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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