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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4/23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学区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教校:

为了建设优秀的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国教育学会等单位将联合主办第十六届“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大赛”,对进一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升公民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大足区将组织教师参加此次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在职教师

二、论文主题

以“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论文主题,论文题目自拟。

三、论文要求

1.自愿参加论文评比的教师可撰写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的论文(一式一份,篇幅限3000字以内),并在论文题目下方写明单位全称、姓名和联系电话(论文模板见附件一)

2.有教师参评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好《全国规范化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二, 此表务必在Excel里完成),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二发送到邮箱760345337@qq.com,并将加盖公章的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教师参评论文交进修校门卫室。

四、评奖方式

1.本届论文由组委会聘请国家级专家进行评审,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论文进行认真评审,评出全国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有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

2.评审工作预计20206月底结束,获奖证书将由区语委办代发。

五、有关要求

1.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每篇论文(一式一份)收取评审费100元(主要用于组织评审、制作证书、通讯联络、邮费开支等),由教师进修校门卫室代收。

2.交稿截止时间为2020528。联系人:谢良映;联系电话:13752803996

 

附件:一、论文模板

二、全国规范化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

                     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0年4月23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规范化论文评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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