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好老师”培养工程
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
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校(含职教、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足教人〔2019〕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第二阶段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培训目标
(一)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通过研修,积极提升学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成长为区级骨干校长。
1.了解我国教育改革现状与发展动态,把握新时代学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承载的新任务与解决的新办法,能以新理念、新思路引领学校新发展。
2.深化校长专业标准基本内容理解,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理论与方法,立足课程教学改革、信息化建设领导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形成常规管理的创新实践能力,提炼管理特色经验。
3.明确学校发展的时代要求,聚焦阻碍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能运用培训所学,形成学校诊断报告与创新发展策略。
(二)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通过研修,逐步提升学员的思想水平和治校能力,成长为区级名校长。
1.切实提升学员的发展规划力、教育研究力、课程领导力、决策执行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提升学员学校文化特色建设能力,推进学校品牌建设;
3.学习借鉴教育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促进本地区本学校快速发展;
4.学习了解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相关知识,并通过一系列研修活动,辐射带动全区校长素质整体提升,为大足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
(一)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1.集中网络同步直播培训时间:
2020年7月18日—28日(7月18日上午8:30—8:50报到)
2.培训地点:大足区迪涛学校录播室
3.网络研修时间:7月29日—9月20日
(二)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1.集中网络同步直播培训时间:
2020年7月18日—28日(7月18日上午8:30—8:50报到)
2.培训地点:大足区特教校录播室
3.网络研修时间:7月29日—9月20日
四、研修方式
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互动交流等形式,以“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主研修”为路径,提升培训对象理性思考和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是提高我区骨干校长、名校长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参培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其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顺利、有序进行。参培人员要遵守培训规定,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提高能力水平。
2.认真组织,严格考核。区教师进修学校认真组织实施本次培训,科学设置课程,加强培训管理,严格考勤考核,确保培训成效。本次培训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活动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其培训考核等次。
3.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培训人员安全,确保培训开展顺利。参培人员要遵守相关培训纪律,保障自己人身及财物等安全。
六、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资料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在区教师进修学校“好老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参培人员其他差旅费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希相关学校按照要求通知学员准时参加,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好口罩。
联系人:
首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肖卫兵13883401798
首批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陈世荣 15923308255
附件:1.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名单
2.大足区首批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7月8日
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第二阶段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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