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大足区“好老师”培养工程
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
学习成果展示暨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校(含职教、特教、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足教人〔2019〕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成果展示暨观摩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示目标
为进一步促进学以致用、相互交流、资源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大足区“好老师”培养工程,促进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迅速成长,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及管理水平,创新实践学校育人模式,推进学校文化特色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检测学员学习效果,辐射带动全区校长素质整体提升。
二、参加人员
(一)展示人员: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观摩人员:各学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校(园)级干部。每学区选派3名(幼儿园、小学、中学校园级干部各1名)到相应地点观摩学习。
观摩人员选派要求如下:参加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展示活动人员原则上选派校(园)级副职领导;参加名校长培养对象展示活动人员原则上选派校(园级)正职领导(如学校正职校级领导不足选派的,可选派本学区优秀的校园级副职)。
三、展示内容及形式
(一)展示内容:主要从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包括学校或幼儿园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教学特色、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展示。
(二)呈现方式:展示人员解说,并配以PPT形式播放,展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考评方式:专家评委根据展示内容,提出问题,展示人员现场答辩。
(四)上交材料:
1.展示成果制作微视频。微视频制作要求:
⑴时长:6分钟以内。
⑵格式:mp4高清1080P视频。
⑶声音:清晰,无杂音,要求使用普通话。
⑷内容:与现场展示内容一致,但必须系原创作品。
⑸制作方式:PPT录屏、FS微课、AM微课,相关软件录屏均可。
⑹资料:提交微视频时,需配套提交课件源文件。
⑺片头:需注明序号、单位、姓名、培训项目等内容;片头背景统一为蓝底白字,时长3~5秒。
⑻片尾:需注明制作日期、制作软件等内容。
⑼文件命名:配套课件、微视频(以序号+培训项目+单位+姓名命名),发送邮件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2.提交结业管理论文一篇。
3.上交照片。每位学员成果展示时须上交一张2寸红底正面照到班主任处,用于贴结业证书用。
(五)考核及结业。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
展示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
(二)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
展示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2。
(三)考核及结业:
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00-9:20报到)
地点:龙岗一小南山校区学术报告厅
五、其他事宜
(一)提交资料要求
1.学员须将展示内容制作PPT,同时将PPT及word文档打包压缩后于2020年10月18日前传进修校培训部张家秋老师邮箱44047279@qq.com,联系电话13594133989。
2.学员须将微视频于2020年10月27日前传至技装中心邮箱(dzjz77@163.com),微视频将上传至大足区优质资源汇聚平台,供全区领导干部学习。
3.结业管理论文要求字数在2500字以上,须原创,借鉴别人的不超过30%(进修校将查重,不合格者不颁发结业证书),电子档和纸质档(一份)分别传培训班主任(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班主任:肖卫兵44393628@qq.com; 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班主任:陈世荣709764107@qq.com),论文文件名以“序号+培训项目+姓名”命名。
说明:展示的PPT及其Word文档放在同一文件夹下,名称均以“序号+培训项目+姓名”命名,如“1.张三骨干校长培养对象”。
(二)学员参加活动要求
所有培训对象及学员均须全程参与展示活动,不得缺席。学员、观摩人员及相关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三)有关人员参加观摩要求
各学区按该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并按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佩戴好口罩。
(四)相关费用 本次成果展示专家评审费、食宿费及本项目相关费用在大足区进修校“好老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
联系人:曾祥君 谢良映 联系电话:43738003
附件:1. 大足区首批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2. 大足区首批名校长培养对象培训学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