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足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公示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 154 号)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7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大足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如下:
附件一:2020年大足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附件二:2020年大足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一)
附件三:2020年大足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表(二)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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