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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魏书生学术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2/11  来源:市教科院

 

大足县教育学会

关于参加教育家魏书生等特级教师学术报告会的

    

 

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特邀全国著名教育家魏书生等特级教师,于2009222(星期天)在我市江津区作学术报告,并展示优质课。欢迎各校组织人员自愿参会,并于218日前将参会人数报教科所黄娟处。具体参会事宜,请参见本通知的附件。

联系人:黄 娟  电话号码:13527306672

 

附件:《关于召开“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第六届学术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大足县教育学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

 

 

 

 

 

 

 

 

 

 

 

 

 

 

 

关于召开“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第六届学术年会

暨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各位会员: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对学生学习方式变革的研究,在活动中推进学习指导专委会工作的开展,提升广大实验教师和会员的素质,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同时根据专委会章程,上届理事会任期已满,经市教育学会批准拟进行换届选举大会。经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和江津区教委、教研室协商,决定召开“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第六届学术研讨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专家报告

学习科学与课堂学习指导的艺术

魏书生 全国著名教育家、全国著名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首届十杰青年、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兼职教授,全国学习科学研究会会长。

(二)现场课展示

4Q课堂及小学数学教学展示(四年级)

卞小娟 巴蜀小学高教师 中国青年优秀教师教学艺术大赛一等奖(小数),在新加坡、香港、台湾、河南、云南、广东、湖北、黑龙江、浙江等数地执教公开课50余次,在《人民教育》、《小学数学教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被教育部《人民教育》杂志社推为全国名师。

青春语文及中学语文现场课(二年级)

  重庆外国语语文特级教师,多次在全国中学语文赛课中获一等奖,在新加坡、香港、云南、广东、湖北、北京、江苏等地执教近百次公开课,在《中学语文教学参考》等刊物发表论文140篇,《教育文摘周报》在头版整版报道了她的教学流派,是全国初中语文名师。

(三)专委会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专委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换届选举

    二、参加对象

1.学习指导专委会会员及会员单位代表

2.学习指导专委会理事、理事单位

3.区县教育行政干部及教研室(进修校、教科所)研究人员

4.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中)教师、班主任及学校干部

三、会议时间

2009221(星期六)下午200600报到,222(星期天)全天开会

四、会议及报到地点:江津中学体育馆(江津客运站对面)

五、经费:每位代表缴纳会务费、资料费90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凡有志于学习指导研究的学校可申请理事单位或团体会员单位。(表格在cxxxw.com网上下载)

七、联系人

江津区教研室:老师,联系电话:4754550347545507

重庆市教科院:胡方,联系电话:6362729166887161

 

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

OO九年二月六日

 

 

 

 

 

 

 

 

 

关于组织推荐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

理事和理事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学习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深化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学会的要求和专委会章程,兹定于20092月进行学习指导专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进一步搞好专委会工作,壮大研究队伍,强化研究力量,使本专委会领导队伍尽可能地代表我市学习指导研究的水平,特进行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理事和理事单位的推荐和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习指导专委会理事推荐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

3.从事学习指导的教学、研究、应用工作,有较为丰富的成果,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二)学习专委会理事单位推荐条件

1.本单位至少有一名学习指导专委会理事。

2.承担有一项以上与学习科学研究有关的课题研究。

3.有一支热心于学习指导的教学、研究、应用工作的队伍。

4.在学习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推荐23名理事,1-2家理事单位。

三、推荐程序

由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校)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推选,填写申请表后,报送至专委会秘书处。

四、凡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理事和理事单位根据本专委会章程,享受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五、推荐截止时间:2009220

六、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方   联系电话:636272916688716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科院   400015

 

                            重庆市教育学会学习指导专委会

                                     OO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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