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组织遴选重庆市
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应用优秀范例的涵》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试行)》(渝教评院〔2021〕81号)要求,以标准建设规范家校共育的工作,提高共育质量,促进形成共育合力,现将《关于组织遴选重庆市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应用优秀范例的函》转发给你们,并将材料报送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主申报:
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运用《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试行)》方面形成了特色鲜明、有借鉴意义的学校均可申报。
二、报送要求:
本次范例只提交电子文稿,按“区县+范例名称”命名,范例及汇总表于2022年7月3日前报送指定邮箱:536501281@qq.com
联系人:唐全莲,电话:13883408286。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年6月22日
关于组织遴选重庆市家校共育标准应用优秀范例的涵的通知
渝教评院函〔2022〕57号 关于组织遴选重庆市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应用优秀范例的函(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