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
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办、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相通性找到儿童和青少年教育中各种问题的有效应对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提升教师的家庭教育水平,向家长传授各种家庭教育相关理念和知识、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提高家长科学育儿和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从而缓解家庭矛盾,协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师生心理健康发展,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让教师掌握家庭教育基本技能和建设美满家庭的能力,成为终身发现者、成长者以及终身家庭教育知识传授者。
二、培训及报到时间
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至7月14日(星期四),共计五天(7月10日上午8:50-9:20报到)。
三、培训地点
区老年大学三楼会议室(新城三馆一中心)
四、培训对象
全区公办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学生人数在300人及以上民办中小学及民办幼儿园各选派学校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一名,共140人。(注:1.学校选派教师与进修校组织的暑期全员培训教师不重叠;2.被新聘为大足区第二届家庭教育讲师团讲师所在学校本年度原则上安排新聘讲师参培。)
五、培训内容
(一)各美其美(与自己的关系)
(二)美人之美(与家人的关系)
(三)美美与共(与系统的关系)
(四)天下大同(实现天赋使命)
六、学习要求
1.参培人员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
2.班主任负责考勤工作,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需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公、病、事假等),请假1小时内由班主任批准,半天由进修校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及以上由区进修校校长批准,旷课半天及以上或缺课(含公假、事假、病假)累计1天以上取消培训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的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区教师进修校培训经费中列支;
2.请各学校于7月4 日下午6:00前将回执表(详见附件2,务必在Excel里完成)发送至学区办,各学区办将辖区参培人员收齐汇总后于7月5日下午6:00以前将参培人员回执统计表传区教师进修校指定邮箱64245018 @qq.com,联系人:黄明利 ,联系电话:13668045471。
3.请各学区办及时组织各学校通知参培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要求参培学员加入“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群”(钉钉群二维码见附件3),加入时请备注单位和真实姓名;
4.由于培训地点停放车辆位置有限,请各学员参培期间提前安排好车辆的停放,步行至参培地点,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 各参培人员差旅费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大足区第二届家庭教育讲师团名单(教育系统)
2.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参培回执表
3.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钉钉群二维码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2年6月29日
关于开展2022年大足区第五期家庭教育及师生心理健康护航师研习营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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