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中小学:
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及教学和评价建议。2011年修订版的课程标准已正式颁布,标志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标准”叫《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3~6年级)、《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7~9年级)。以上两个《纲要》,现无统一出版的单行本发行,因此,现将以上两个《纲要》转发给你们,希各学校组织全体干部教师学习,并按《纲要》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附:1.《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3~6年级)
2.《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7~9年级)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请下载:转发“综合实践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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