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关于开展2024年新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学区(督导)办、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教):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区新教师思想业务素质,促使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成长为学生爱戴、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新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大足区新教师(名单详见附件,城区跟岗新教师由现单位通知其参培)
二、培训内容及目标
本次培训以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主要目标,促使教师无论是师德修养、学科教学技能都能满足日常教学需求,胜任教学岗位。具体培训目标如下:
1.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新教师的职业道德、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理论和身心素质,发展专业思想,培养敬业精神,使其形成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前沿的学科知识。
2.通过培训,激活新教师主动学习的愿望,积极参与培训和实践活动,初步形成赏识他人、合作沟通、分享经验等良好习惯,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通过培训,增强新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反思、探究和创新的能力,初步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育教学常规,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4.通过网络研修,帮助教师对教育政策、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有更深刻的认识,形成更系统的知识体系。
三、培训安排
(一)集中培训:通识培训
1.培训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2.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12月21日上午8:20-8:50
(2)报到地点: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中心(玉龙镇)
(二)集中培训:学科培训
2025年3月-4月(共4天,具体培训时间见班级QQ级,不再另行文通知)
(三)网络研修
研修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完成80学时网络研修课程(具体登录学习网址及账号详见班级QQ群)。
(四)返岗实践
返岗实践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6月20日
区进修校将聘请优秀教师在新教师返岗实践阶段开展入校指导工作 (每位新教师至少参与2次),指导方式主要是以新教师上汇报课的形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文通知)。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费、资料费等在区进修校培训经费中列支,学员培训期间差旅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是提高我区新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组织参培教师克服工学矛盾,妥善安排好参培教师相关工作,通知其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顺利、有序进行。
参培教师要遵守培训规定,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原则上不同意参培教师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本人出具假条,学校签署意见,区进修校分管培训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准予请假。对无正当理由或不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的,区教师进修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向学校反馈情况并报区教委人事科备案。
2.认真组织,严格考核。区教师进修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次培训,科学设置课程,加强培训管理,严格考勤考核,确保培训成效。本次培训实行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对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出勤情况、活动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其培训考核等次。
3.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培训人员安全,确保培训开展顺利。参培教师要遵守相关培训纪律,保障自己人身及财物等安全。
4.请全体学员加入2024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班级QQ群:
群号:682422420 (加入时请说明单位和真实姓名)
培训班班主任:
张家秋 联系电话: 13594133989
唐红燊 联系电话: 18996295663
联系人:谢良映 黄晓兰 联系电话:43738003
附件:大足区2024年新教师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24年12月6日
足进修培〔2024〕19号 2024年大足区新教师培训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