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各片区督学办、各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高我区民办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推进大足区学前教育科学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大足区民办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各督学办组织本片区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足区三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教师,各园必须选派一名。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1.参赛内容为四项:弹唱、绘画、舞蹈、讲故事。
2.参赛要求:
(1)弹唱。选手边弹乐器边演唱。歌曲选择为幼儿园各年龄段的儿歌一首。(特殊乐器自备)
(2)绘画。范围为动物、植物、人物、景色等简笔画。
(3)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范围儿童舞、民族舞、现代舞。
(4)讲故事。脱稿有表情地讲述一个童话故事。时间5分钟以内。
三、参赛办法:
1.初赛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时间自定。不组织初赛的幼儿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赛资格。
2.各园在初赛的基础上择优选派一名教师参加区级决赛。交一张一寸近照。
3.区级决赛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0日、31日,未按时报名作弃权处理。
4.报名地址:区教师进修校207室朱老师
四、区级决赛时间及地点:
1.决赛时间:2013年11月16日、17日
2.决赛地点:大足区实验幼儿园
五、活动竞赛要求:
1.决赛当天8:30准时到达比赛现场。
2.现场分组进行比赛。
3.比赛现场请保持安静及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奖励办法:
此次竞赛设全能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及参与奖;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区教师进修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七、竞赛费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按足进修〔2011〕31号文件要求,区级决赛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由参赛单位向组织单位缴纳。参赛费和参赛教师差旅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报销。
八、注意事项:
为保证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若竞赛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3年10月21日
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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