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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来源:本站原创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通知

 

各片区督学办、各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提高我区民办幼儿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推进大足区学前教育科学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大足区民办幼儿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竞赛。各督学办组织本片区民办幼儿园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大足区三级及以上民办幼儿园教师,各园必须选派一名。

二、参赛内容及要求:

1.参赛内容为四项:弹唱、绘画、舞蹈、讲故事。

2.参赛要求:

(1)弹唱。选手边弹乐器边演唱。歌曲选择为幼儿园各年龄段的儿歌一首。(特殊乐器自备)

(2)绘画。范围为动物、植物、人物、景色等简笔画。

(3)舞蹈。自备一段舞蹈,范围儿童舞、民族舞、现代舞。

(4)讲故事。脱稿有表情地讲述一个童话故事。时间5分钟以内。

三、参赛办法:

1.初赛由各幼儿园自行组织,时间自定。不组织初赛的幼儿园,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赛资格。

2.各园在初赛的基础上择优选派一名教师参加区级决赛交一张一寸近照。

3.区级决赛报名时间:2013103031日,未按时报名作弃权处理。

4.报名地址:区教师进修校207室朱老师

四、区级决赛时间及地点:

1.决赛时间:2013111617

2.决赛地点:大足区实验幼儿园

五、活动竞赛要求:

1.决赛当天8:30准时到达比赛现场。

2.现场分组进行比赛。

3.比赛现场请保持安静及室内外清洁卫生。

六、奖励办法:

此次竞赛设全能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及参与奖;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区教师进修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七、竞赛费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按足进修〔201131号文件要求,区级决赛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由参赛单位向组织单位缴纳。参赛费和参赛教师差旅费由教师所在单位报销。

八、注意事项:

为保证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若竞赛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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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北园路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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